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외국인사건

通过律师函应对“侵犯外观设计权”的指控

合法的外观设计权人向酷澎申请下架侵权商品后,对方竟反过来指控其侵犯外观设计权,并发送了律师函。 本文将介绍一起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在收到律师函后,由韩国律师当天完成应对并成功应对的真实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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배성권 변호사
Jun 25, 2026
 通过律师函应对“侵犯外观设计权”的指控
Contents
一、申请下架侵权商品后,对方反而发送律师函二、代理客户公司迅速起草反应律师函三、经客户确认后正式发送律师函四、收到律师函后,应当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先梳理争议焦点问答第一问:收到律师函后一定要回复吗?第二问:一定要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吗?第三问:律师函有什么作用?

对于在酷澎(Coupang)开展业务的中国卖家而言,经常会遇到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侵权问题。许多中国企业受中国境内合法商标权人或外观设计权人的授权,在韩国销售商品;或者已经在韩国完成商标、外观设计注册,并以合法权利人的身份开展经营活动。然而,当市场上出现侵犯其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的竞争者时,往往不知道该如何有效应对。

尤其由于不熟悉韩国法律制度,即使自己是合法权利人,仍然会担心:“如果我向酷澎等平台申请下架侵权商品,会不会构成妨害经营?

律师事务所讼知,长期为中国客户处理此类案件,并专业代理发送律师函。今天,我们将以近期办理的一起律师函案件为基础,为大家介绍真实的纠纷处理过程。

一、申请下架侵权商品后,对方反而发送律师函

本案较为特殊。中国客户(以下简称“客户公司”)已在韩国完成外观设计注册,并作为合法外观设计权人销售相关商品。而另一名韩国卖家从中国进口商品后在韩国销售,其销售的商品涉嫌侵犯客户公司的外观设计权。

客户公司发现侵权情况后,立即向酷澎申请下架侵权商品,平台审核后对方商品被成功下架。然而,对方在商品被下架后,反而向客户公司发送律师函,主张了“你们申请平台下架商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并构成妨害经营。我们享有外观设计在先使用权,因此你们主张的外观设计权应被认定无效。”

换言之,对方认为客户公司的外观设计并不符合《外观设计保护法》规定的注册条件,同时其自身享有在先使用权,因此真正侵犯外观设计权的反而是客户公司。

对方公司主张客户公司侵犯了外观设计权

二、代理客户公司迅速起草反应律师函

客户公司是一家由中国人经营的有限公司,由于不熟悉韩国法律制度,因此第一时间委托讼知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团队处理本案。

我在当天下午接受委托后,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,确认对方公司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。随后依据韩国法律规定,于当晚完成了一份逐项反应对方观点的律师函而发送了。

发送的律师函内容中一部分

三、经客户确认后正式发送律师函

律师事务所讼知出具的所有法律文件,都会在提交前由客户进行确认。特别是对于中国客户而言,由于大多长期居住在中国,或不熟悉韩国法律文化,我们会更加详细地说明文件内容及法律意义。

本案客户在阅读律师函后,对内容非常满意,并立即委托我们正式发送。

律师事务所讼知 所有的文件向客户进行确认

最终结果如何呢?

对方在收到律师函邮件后,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,并表示:“我们愿意销毁现有库存,今后不再销售相关商品。同时希望双方达成协议,互不追究任何民事及刑事责任。”

最终,本案通过只发律师函解决问题了。

四、收到律师函后,应当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先梳理争议焦点

在韩国,律师函通常属于正式法律程序启动前的一种警示性措施。因此,收到律师函后,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对函件内容以及对方主张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进行审查。

本案涉及酷澎平台下架措施的合法性,以及相关商品未来是否能够继续销售等核心法律问题。我们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起草律师函,对相关争议进行了全面分析,因此客户对此次处理结果非常满意。

问答

第一问:收到律师函后一定要回复吗?

答:不一定必须回复。甚至有的时候情况下,选择暂不回应反而更有利。但无论是选择反应还是暂不回应,最好事先咨询专业律师,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。

第二问:一定要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吗?

答:不是,您完全可以自行发送相关函件。但如果案件涉及复杂法律争议,例如本案中的知识产权问题,则建议寻求律师协助。尤其考虑到中国与韩国在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上的差异,专业律师的协助往往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风险。很多情况下,仅通过律师函便能够避免进一步的纠纷,甚至直接解决案件。

第三问:律师函有什么作用?

律师函的重要作用之一,在于正式向对方表达‘特定法律立场,并留下相关记录’。尤其在韩国,如果律师代表当事人发送律师函,对方通常会将其视为正式法律警告,因此有助于在诉讼前解决争议。


律师事务所讼知中国业务团队长期处理各类中国客户案件,并为在酷澎等韩国电商平台开展业务的中国卖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。本所有中文司法翻译人员,可提供中文法律咨询服务。如有需要,欢迎随时通过方便的方式联系我们进行咨询。

律师事务所讼知 (仁川地方法院附近)

韩国仁川广域市弥邹忽区苏城路192号 南光大厦301室
(301, Namgwang Building, 192 Soseong-ro, Michuhol-gu, Incheon, Republic of Korea)

☎ 032-710-7002 / 010-2574-70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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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下架侵权商品后,对方反而发送律师函二、代理客户公司迅速起草反应律师函三、经客户确认后正式发送律师函四、收到律师函后,应当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先梳理争议焦点问答第一问:收到律师函后一定要回复吗?第二问:一定要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吗?第三问:律师函有什么作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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